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浮游植物的 0.1 ml 計數框-顯微鏡計數法。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中浮游植物的密度測定。
樣品濃縮 50 倍時,對角線方式計數方法檢出限為 9.2×103 cells/L;行格方式計數方法檢出限為3.0×103 cells/L;全片方式計數方法檢出限為 9.2×102 cells/L;隨機視野方式計數的方法檢出限與觀察的視野數、顯微鏡視野面積有關,按附錄A 計算。
本標準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。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標準。
GB/T 14581 水質 湖泊和水庫采樣技術指導
HJ/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
HJ 494 水質 采樣技術指導
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。
3.1
浮游植物 phytoplankton
在水中營浮游生活的微小藻類植物,通常浮游植物就是浮游藻類,包括原核的藍藻和其它各類真核藻類。
3.2
顯微鏡計數視野 microscope counting field
顯微鏡視野中限定一定面積的區域,用于定量計數浮游植物。
3.3
檢出限 detection limit
單次計數過程中,發現的概率不低于 99%時最低的浮游植物密度。
在顯微鏡下,利用 0.1 ml 計數框對樣品中的浮游植物進行人工分類和計數,計算單位體積樣品中各種類浮游植物的細胞數量。
除非另有說明,分析時均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分析純試劑,實驗用水為新制備的去離子水或蒸餾水。
5.1 碘(I2)。
5.2 碘化鉀(KI)。
5.3 甲醛溶液:w(HCHO)=37%~40%。
5.4 丙三醇(HOCH2CHOHCH2OH)。
5.5 魯哥氏碘液:
稱取 60 g 碘化鉀(5.2),溶于 100 ml 水中,再加入 40 g 碘(5.1),充分攪拌使其完全溶解,加水定容至 1000 ml,轉移至棕色磨口玻璃瓶,室溫避光保存。
6.1 25 號浮游生物網:網孔直徑為 0.064 mm,網呈圓錐形,網口套在銅環上,網底端有出水開關活塞。
6.2 定性采樣瓶:30 ml~100 ml 廣口聚乙烯瓶。
6.3 采水器:不銹鋼或有機玻璃材質,圓柱形。容量和深度規格要滿足采樣要求。
6.4 定量采樣瓶:1 L~2 L 廣口聚乙烯瓶。
6.5 正置或倒置生物顯微鏡:物鏡 4×、10×、20×、40×,目鏡 10×或 15×。
6.6 濃縮裝置:1 L~2 L 筒形分液漏斗或量筒。
6.7 樣品瓶:50 ml 具塞棕色玻璃廣口瓶。
6.8 超聲波發生裝置:工作頻率 40 kHz,水浴方式。
6.9 微量移液器:100 μl。
6.10 0.1 ml 浮游植物計數框:面積 20 mm×20 mm,框內劃分橫豎各 10 行格,共 100 個小方格。
6.11 蓋玻片:面積 22 mm×22 mm,厚度小于 0.2 mm。
6.12 載物臺測微計:又稱鏡臺測微計,1 mm/100 DIV,分劃值為 0.01 mm。
注:DIV 指等分格,1 mm/100 DIV 即 1 mm 等分成 100 格。
6.13 目鏡分劃板:又稱目鏡測微尺,5 mm/50 DIV,分劃值為 0.1 mm。
6.14 計數器。
6.15 一般實驗室常用儀器和設備。
7.1 樣品的采集
7.1.1 定性樣品
點位布設及采樣頻次按照GB/T 14581、HJ/T 91 和HJ 494 的相關規定執行。也可根據調查研究目的確定。
使用 25 號浮游生物網(6.1)采集定性樣品。關閉浮游生物網底端出水活塞開關,在水面表層至 0.5 m 深處以 20 cm/s~30 cm/s 的速度做“∞”形往復,緩慢拖動約 1 min~3 min,待網中明顯有浮游植物進入,將浮游生物網(6.1)提出水面,網內水自然通過網孔濾出,待底部還剩少許水樣(5 ml~10 ml)時,將底端出口移入定性采樣瓶(6.2)中,打開底端活塞開關收集定性樣品。采集分層樣品時,用 25 號浮游生物網(6.1)過濾特定水層樣品,其他步驟同采集表層樣品。定性樣品采集完成后及時將浮游生物網清洗干凈。樣品采集后冷藏避光運輸。
如有定性樣品采集的技術規范,按技術規范有關要求執行。
7.1.2 定量樣品
按照GB/T 14581、HJ/T 91 和HJ 494 的相關規定進行定量樣品的采集。
用采水器(6.3)采集樣品至定量采樣瓶(6.4)中,一般采集不少于 500 ml 樣品。若水體透明度較高,浮游植物數量較少時,應酌情增加采樣體積。定量樣品采集后,樣品瓶不應裝滿,以便搖勻。
注 1:有些浮游植物(如藍藻)常浮于水面或成片、條帶分布,可在此水華密集區域采樣作為峰值參考。注 2:定量樣品采集應在定性樣品采集之前。應保持固定時間段采樣,以便結果之間可相互比較。
7.2 樣品的保存
7.2.1 定性樣品
定性樣品采集后立即加入魯哥氏碘液(5.5),用量為水樣體積的 1.0%~1.5%。鏡檢活體樣品不加魯哥氏碘液固定。定性樣品在室溫避光條件下可保存 3 周;1 ℃~5 ℃冷藏避光條件下可保存 12 個月?;铙w樣品在 4 ℃~10 ℃避光條件下可保存 36 h。
7.2.2 定量樣品
定量樣品采集后立即加入魯哥氏碘液(5.5)固定,用量為水樣體積的 1.0%~1.5%。也可將魯哥氏碘液(5.5)提前加入定量采樣瓶(6.4)中帶至現場使用。定量樣品在室溫避光條件下可保存 3 周;1 ℃~ 5 ℃冷藏避光條件下可保存 12 個月。
樣品在保存過程中,應每周檢查魯哥氏碘液(5.5)的氧化程度,若樣品顏色變淺,應向樣品中補加適量的魯哥氏碘液(5.5),直到樣品的顏色恢復為黃褐色。
注:若樣品需長期保存,應加入甲醛溶液(5.3),用量為水樣體積的 4%。
8.1 混勻樣品
每次取樣前,采用上下顛倒至少 30 次的方式充分混勻所采樣品,混勻動作要輕。
8.2 定性樣品的分析
在顯微鏡(6.5)下觀察定性樣品(7.1.1),鑒定浮游植物的種類。優勢種類鑒定到種,其他種類至少鑒定到屬。部分物種鑒定參考資料見參考文獻。
注:種類鑒定除用定性樣品觀察外,還可吸取已完成計數的定量樣品進行觀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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